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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年4月工资发放的说明
    发布者: 来源:资金管理科  日期:2019-04-15 00:00:00 阅读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 根据赣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调整规定,自2019年1月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由原14676元调整为16014元,个人月缴存额上限由原1761元调整为1922元。

    ‍‍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为便于新老政策衔接,我校教职工2019年1-3月份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仍按原缴存基数已从各月工资中扣除并缴存,自2019年4月起按新规定缴存基数从工资中扣除并缴存。2019年1-3月份新老缴存基数差额,在4月份工资中补扣并缴存,具体金额可在计划财务处“财务查询系统”中工资信息“扣款1”栏目中查询。具体查询步骤如下:

    1、登录计划财务处网站(jcc.gnnu.cn);

    2、点击左侧“财务平台”(登录账号为职工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3、选择左下角“财务查询系统”(需先完善个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方可点击“财务查询系统”);

    4、因系统兼容性,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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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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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财务处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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