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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务报销管理的几点提示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9-04-30 15:48:50 阅读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财务报销中的有关问题提示如下:

    一、关于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1、除对公转账外,目录内(见附件1)的各项支出,在具备刷卡条件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时需附上pos机打印的消费小票。

    2、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情况下,如市内交通费、野外科考工作中发生的支出,可不使用公务卡结算,计财处通过个人公务卡办理报账款转账。

    3、通过网络支付等方式零星购买货物或服务的,报销时需附上发票和购买清单,计财处采取对公转账或通过个人公务卡办理报账款转账。

    4、未办理到公务卡的教职工若需将报账款转入到个人其他账号的,需做出说明,经计财处负责人批准后办理。

    二、规范办公用品、耗材等报账要求

    自2017年7月1日起,学校采取一年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办公用品、耗材定点供应商(见校办字〔2017〕2号和校办字〔2018〕3号文件),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供应商开具汇总办公用品、耗材等发票,必须附上“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方可报销,手工填写的或A4纸打印的清单不得作为报销的依据。没有开具税控系统清单的,发票上必须明确各种办公用品的名称、数量、单价,不能只在发票品名栏开成办公用品等笼统的名称。

    三、关于差旅费的报销

    出差人员要依据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见师大发〔2016〕5号和师大发〔2017〕78号文件),严格执行住宿费限额标准,按规定乘坐相应等级的交通工具,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教职工出差选择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即不享受交通费补助),其中网约车凭网约车电子发票和行程单据实报销(与出差时间地点相吻合);出差人员享受了交通费补助的,不得再次报销网约车、出租车等市内交通费用。

    四、关于常驻地公务交通费的报销

    根据《赣南师范大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师大发〔2019〕4号)文件精神,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发生的公务交通费用实行限额报销(限额标准见附件2),在部门包干经费中列支,计财处将通过财务系统设定各单位各部门公务交通费的限额。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的交通费凭据报销,并填写《公务交通费报销明细单》;乘坐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严格实行文件规定的审批制度,事先填写《乘坐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批准,凭批准件和《公务交通费报销明细单》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1:江西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02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03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04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05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06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07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08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09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0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1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未列省级采购目录的支出。

    13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附件2: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限额(2019年度)

    部门

    限额(单位:元)

    备注

    02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5000


    03文学院

    5000


    04外国语学院

    5000


    05音乐学院

    5000


    06美术学院

    5000


    07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5000


    08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5000


    09化学化工学院

    5000


    10体育学院

    5000


    11商学院

    5000


    12教育科学学院

    5000


    13马克思主义学院

    5000


    14地理与环境工程学院

    5000


    15新闻与传播学院

    5000


    16生命科学学院(脐橙学院)

    5000


    19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

    5000


    2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机关党委

    3000


    23组织部、党校

    3000


    25宣传部

    4000


    27统战部

    2000


    28纪委、监察室

    2000


    30审计处

    3000


    31人事处

    3000


    32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5000


    33学校发展与学科建设处

    5000


    34科研处

    5000


    35研究生院

    5000


    37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3000


    38保卫处、人武部

    5000


    40计划财务处

    4000


    41基建管理处

    5000


    42资产管理处

    5000


    4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4000


    45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5000


    46招生就业处

    5000


    47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3000


    48工会

    2000


    49综合档案馆

    2000


    52革命精神研究中心

    3000


    54红色文化学刊编辑部


    60图书馆

    3000


    61学报编辑部

    2000


    62科技园管理中心

    3000


    63后勤保障部

    4000


    65医院

    3000


    总计

    181000


    特此提示

    计财处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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