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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日制本科生学费标准调整的公告
    发布者: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7-11-25 00:00:00 阅读次数: 

    [2016]14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5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学费标准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6年秋季新学年起实施。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二、专业分类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分类,我校学科专业收费划分为文科(文史哲)、文科(经管法外)、理工(Ⅰ)、理工(Ⅱ)体育、艺术、农林等六个类别。

    三、学费标准(单位:元/生.学年)

    专业分类

    原收费标准

    调整后收费标准

    文科(文史哲)

    3565

    4010

    文科(经管法外)

    3795

    4270

    理工(Ⅰ)

    4025

    4530

    理工(Ⅱ)体育

    4255

    4790

    艺术

    9200

    8800

    农林

    3335

    3750

    特此公告

    赣南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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