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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年3月份工资发放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9-03-15 00:00:00 阅读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就2019年3月份工资发放有关情况作如下几点说明:

    1、根据上级政策调整要求,教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自2019年1月份开始按新标准缴存。

    我校教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扣缴部分自3月份开始按新标准从工资中扣除。

    因2019年1-2月份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扣缴部分仍按原标准在教职工工资中扣除,新老标准的差额部分在3月份工资中补扣或退回。具体金额具可在财务查询系统个人工资名细或赣师信息办微信公众号工资查询的“扣款1”栏目中查阅。

    2、对2018年年终奖发放金额不足扣缴2018年相关奖励个人所得税的教职工,在3月份工资发放后从教职工个人工资卡中予以扣回。

    特此说明

    计划财务处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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